福建省人社厅发布最新消息,一次性发放补贴求职创业2000元!

2023-08-30 17:07:22  作者:   来源:福建日报、福建省人社厅   责任编辑:原芷晴

根据福建省人社厅发布的最新消息,福建将对符合条件的2024届毕业生每人发放总额为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

2024届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以下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四)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毕业生。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发放原则、标准和列支渠道: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列支渠道。按属地管理原则,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所需经费从院校所在设区市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申请流程:

各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9月4日8:00至10月8日17:00,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网址为https://220.160.52.58/),从个人办事大厅进入“服务平台”,认真阅读“个人注册事项说明”注册后进行网上申请。

申请步骤:

1.点击“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2.点击“申请”,填写申请材料,点击“保存”;

3.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申请。

申报类别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和特困人员毕业生的省内生源毕业生,公共服务网将通过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系统校验通过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申报类别为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由各院校依托本校资助中心数据进行比对审核,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若院校比对无结果可再上传佐证材料),以上经系统校验不通过的毕业生,可点击“上传资料”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由院校和人社部门审核;

据悉,毕业生申请时限内,各院校也将同步登录公共服务网“申请审核”模块,于10月16日前完成初审后通过公共服务网提交。各设区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登录公共服务网,于10月底完成辖区内各院校毕业生申请材料复核工作。